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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gle2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1,071
說是摸頭諷刺意味還真是濃厚...

公司內都有法務,每家廠商都有這樣的條款,想必是經的起挑戰。
就這件特例來看,輿論幾乎是倒向支持廠商,因為這不會影響到一般消費者的權益。
廠商就是照規定處理而已, 沒有退不退讓的問題。

用途、舊換新、二手商 或許不是重點...
但隱蔽某些事實,挑對自己有利的點來說,確實會影響到大家對事情的觀感。
只怕背後的真相是殘酷的,會讓大家更徹底的倒向支持廠商,這有前車之鑑。

就算用高道德標準也不為過,
畢竟樓主也質疑 廠商 是否涉及 廣 告 不實甚至詐欺。
如果有隱蔽某些事實,那也是欺騙大家吧!

也不是要樓主嘴砲,
闡述事實、提供事證有這麼困難嗎?
除非你要拿一謊去圓另一個謊才有難度。
看樓主的登錄、發文時間就知道,文一貼完就閃人了...

這件事情大家看看笑笑就好。

引用:
作者lucsesli
六十條都壞的話 我承認你說的對!
六十條裡面壞五十條 我也認為你說的對!
六十條裡面壞四十條 我看起來也沒甚麼錯
六十條裡面壞三十條 我只能說寄去換的人偷懶
六十條裡面壞二十條 收這個的人應該要打屁股
六十條裡面壞十條 創見應該可以收整理測試費
六十條全好.........WTF

這個你要問“網咖工程師”!!!
舊 2011-09-27, 11:48 AM #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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