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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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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本的人士
或是認為我觸法的人士
歡迎你去打168
或是要我把我家住址PM給你
讓你會同檢察官來我家檢驗傷勢(法醫不必帶來,那太小題大作)
先跟你們說
重傷事實:左大腿+右大腿紅腫四條,泛紅兩條,右小腿泛紅兩條,每條痕跡長約10公分,寬約0.5公分
無瘀青或破皮
無流血
兇器為發育不良之藤條一支,長約40公分,直徑約0.8公分(大約和衛生筷一樣粗)
兇器各位來時會乖乖交出,絕不會藏匿
本想PO照片,被太座制止
不過各位會同檢座來時請先PM,我家門口電鈴故障,我和小鬼平時都在三樓遊戲室...
版上有許多朋友來過我家
我兩個孩子四年來我自己一個人一手帶,長成怎樣,看過的人自然心裡有數
要判我剝奪親權或死刑,請實地來看看!
另外
上面有朋友建議處罰後的教育方式
我補充一下
在我家作法稍有不同
處罰完後
我會叫小孩站好,開始疲勞轟炸
問包括
1.你做了啥事
2.我為何揍你
3.你錯在哪裡
4.要如何解決
5.以後怎麼做
等問題∼∼∼
1-5都答出來後再重頭問一次,直到問滿一個小時,小孩子倒背如流為止
然後到樓下喝汽水吃蛋捲
吃完刷牙睡覺,明天帶你去公園溜滑梯,讓小孩向同伴展示戰績,可以的話順便接受別家家長的問題1-5拷問轟炸...
以上
PS:今天處罰加重,是因為小鬼不禮貌的對象,是他自己曾經待過的那個子宮的所有人,因此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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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正確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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