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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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建
中華民國憲法就是這麼規定!
若大家人民有共識,那就修法改掉,大家都沒話說~
在尚未修法之前,政府只讓讀書的學生有特別管道可以不用當兵,就是打開不公義之門。那置更廣大不擅讀書卻對社會也有貢獻的勞工階級如何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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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不擅讀書.....
您不知道現在每年有20幾萬的大學畢業生嗎? 大學畢業生已不再是少數了.
現在每年投入勞動市場的職場新鮮人裡就有高達7成以上有大學以上的學歷.
(根據教育部統計, 98年有29萬大學以上的畢業生, 但只有31萬國中畢業生......)
還有, 別凡事都用二分法來討論, 您看到哪條規定可以讓學生不用當兵的?
學生只是緩徵, 延後當兵, 畢了業若沒再升學就要當兵.
現階段讓學生可以緩徵的原因不外是希望學生在求學階段能一鼓作氣不要中斷了學習,
有先當兵再重考的經驗的人都知道, 經過一到兩年再重拾書本需要花不少時間才能適應,
更別說如果研究主題是需要長時間累積數據的實驗, 幾乎都不能隨便中斷的.
像政府為了解決運動國手兵役的問題, 都要制定一些法源讓這些國手從軍中借調出來訓練,
若是當了兵, 訓練中斷, 退役後要再把體能狀況調回來又得花上一大段時間,
這一來, 運動員生涯中寶貴的黃金時期就大幅縮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