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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徵年限 江宜樺:由33歲降至2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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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hen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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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1,366
引用:
作者
Earstorm-2
我是有個另類的想法, 既然不想當兵, 除了另投國籍以外, 不然就規定要徵稅吧!
很簡單啊, 你不當兵, 你的義務不履行, 那別人都要當, 沒當的就要付出點代價!
不多, 當兵一個月NT6000的薪水? 你不當就按每個月上繳給台灣政府.
而且是一路付錢到除役為止, 法定年齡幾歲就是要額外繳稅到那個時候, 沒有例外.
這是一個自由的民主社會, 人們要有選擇的權利, 但要做好承擔選擇的代價!
這是個很好的想法,
反正我們都知道一堆有錢人/政客/喜歡"生美國人"的人本來就有各種管道逃避
倒不如直接開放,還可增加稅收
印象中泰國有類似的制度,有錢人可以繳錢抵兵役
比較有趣的是他們除了兵役好像還有"宗教役"
抽中了就要去當和尚一陣子
2011-09-24, 09:1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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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hen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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