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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徵年限 江宜樺:由33歲降至2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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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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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50
引用:
作者
Godzilla chyx
我是覺得有點矯枉過正了耶
正常人不重考延畢,22歲大學畢業,2~3年研究所畢業,念完研究所24或25歲
博士班應該很少能夠3年畢業吧,而如果是真的要繼續攻讀博士班的人不就被拖累到了?
原大學法規定,一間學校最多6年要畢業,所以一直轉校就可撐到33歲
現打算改為,同樣學制最多念10年,不論轉校與否,大專最多讓你念10年=28歲,研所另計
2011-09-24, 12:05 AM #
8
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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