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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徵年限 江宜樺:由33歲降至28歲

更新日期:2011/09/23 19:31 陳沂庭
不少藝人藉就學逃避兵役,引發社會議論。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23日)在立法院表示,已與其他主管機關協商,決定修改兵役法相關實施辦法,將現行可申請緩徵的最高年齡33歲調降為28歲,以禁止這些取巧、鑽法律漏洞的逃兵役方式。

現行兵役法規定,在校就學的男學生得申請辦理緩徵,若年齡超過33歲仍未畢業者,則不得緩徵。不過,許多藝人藉由多次轉學辦理緩徵或逃避兵役,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立委蔡正元23日傍晚在立法院質詢時表示,學校提供逃避兵役機會,顯示內政部與教育部管理出了問題,應該進行修正。

內政部長江宜樺答詢時表示,內政部已與各主管機關單位研商,決定修改相關辦法,將現行33歲的可申請緩徵期限,縮短至28歲。他說:『(原音)今天早上內政部邀請教育部、國防部等相關單位,已經開會決定,會修改免役、免召、緩徵等等的辦法,我們會規定類似這種情況,可以申請緩徵的年齡最多只能到28歲,而不是現行規定的33歲。』

江宜樺強調,對於取巧、鑽法律漏洞的逃避兵役方式,要加以禁止。

教育部長吳清基也說,已經要求學校定期報告這些藝人學生的出缺勤狀況,若曠課達一定時數將予以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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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開始實施?該不會又一堆不溯及既往的廢話出現?
     
      
舊 2011-09-23, 11:42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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