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igictx
我想創見在提出購買證明這個要求的時候
他的心態是真的期望消費者拿得出來這個可能已經十年以前的證明嗎?
我的觀點很簡單,東西明擺這邊,不是人為損壞,即使量大,也確實是終保記憶體規格
廠商要拒絕保固,請廠商去證明這些標榜終身保固商品,不能符合享受終保的原因
有的網友的觀點,是消費者必須提出證明,這些商品必須要符合廠商的終保條件
這只是觀點不同,但我不想被扯進混著"二手商"一類明明跟我無關的指控,所以不再回文
廠商今天要搬出當時的條件,說就算是終保品,你一樣得保存購買憑證那才可以送修
那也可以,這樣久了之後,消費者對他的保固評價自然會有定論
我會保留購買憑證,但通常標榜終保的商品就不會太在意,因為我一直覺得購買憑證的用處
是因為購買日期跟出場日期的時間差距可能造成保固期縮水才去特別保留它
創見這樣要求消費者,我就會注意以後它的終保可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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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想確實很正常, 但真的遇到爭議時, 你就可能跟樓主一樣..
其實我也如此... 可惜你並沒看到真正問題所在..
但這樓討論這麼久了, 大家也都把梗破得差不多了..
就是樓主送修的記憶體, 廠商查出不屬於終保條款的產品..
才要他提出證明, 事實上, 若你是跟創見合作廠商或OEM廠...
創見可能跟你要發票嗎?
相反的, 一般消費者, 要能湊上60支記憶體, 可能數年也沒一個...
不! 這不合任何消費習慣嘛, 當年DDR-256一條要多少? 弄個五六十條不送修..
絕非常理... 基本上除了資源回收二手商外, 幾乎不可能...
我要說的是: 至少廠商去懷疑這樣一個樓主, 沒有不妥之處....
而且出示購買證明, 也是所有廠商保固條款裡明定的, 並非創見特別苛..
樓主說的金士頓或Apacer願意讓他換, 也未必是真... 因為他早射後不理了...
若今天換成你我送個頂多十來條被刁, 那再來痛幹一頓還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