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gictx
我想創見在提出購買證明這個要求的時候
他的心態是真的期望消費者拿得出來這個可能已經十年以前的證明嗎?
我的觀點很簡單,東西明擺這邊,不是人為損壞,即使量大,也確實是終保記憶體規格
廠商要拒絕保固,請廠商去證明這些標榜終身保固商品,不能符合享受終保的原因
有的網友的觀點,是消費者必須提出證明,這些商品必須要符合廠商的終保條件
這只是觀點不同,但我不想被扯進混著"二手商"一類明明跟我無關的指控,所以不再回文
廠商今天要搬出當時的條件,說就算是終保品,你一樣得保存購買憑證那才可以送修
那也可以,這樣久了之後,消費者對他的保固評價自然會有定論
我會保留購買憑證,但通常標榜終保的商品就不會太在意,因為我一直覺得購買憑證的用處
是因為購買日期跟出場日期的時間差距可能造成保固期縮水才去特別保留它
創見這樣要求消費者,我就會注意以後它的終保可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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