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qookap
你說的RMA問題我覺得不存在耶,主機板上百片=上百台機器,記憶體六十條,每台可插四條,也才15台,當成專案處理未免也太...格局太小了吧!!記憶體真的狀況不太一樣,不要再拿筆電跟其他東西來類比了,那些東西沒有記憶體的"可重複性",這種類比有失邏輯性。
我不太能同意你所謂的購買證明來自通路,保固卡又不是做不到的事情,不太能認同廠商把責任推給通路這種說法。實際情況就是去買記憶體似乎就沒有這樣的所謂"購買證明"的出現。
至於PC133你有留那個我真的佩服了,從我印象以來買記憶體就是給錢拿貨,割開貼標籤,沒有什麼"購買證明"。記憶體都很小條,標籤都貼在顆粒上。自從有了換貨這種保固之後確認沒問題我就通通把這東西撕掉,他會影響散熱。
我很納悶,為什麼有些人會認同這種奇怪的保固條約?不能夠按照真的很多商品跟公司的方式,也許不只序號,也許不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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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創見在提出購買證明這個要求的時候
他的心態是真的期望消費者拿得出來這個可能已經十年以前的證明嗎?
我的觀點很簡單,東西明擺這邊,不是人為損壞,即使量大,也確實是終保記憶體規格
廠商要拒絕保固,請廠商去證明這些標榜終身保固商品,不能符合享受終保的原因
有的網友的觀點,是消費者必須提出證明,這些商品必須要符合廠商的終保條件
這只是觀點不同,但我不想被扯進混著"二手商"一類明明跟我無關的指控,所以不再回文
廠商今天要搬出當時的條件,說就算是終保品,你一樣得保存購買憑證那才可以送修
那也可以,這樣久了之後,消費者對他的保固評價自然會有定論
我會保留購買憑證,但通常標榜終保的商品就不會太在意,因為我一直覺得購買憑證的用處
是因為購買日期跟出場日期的時間差距可能造成保固期縮水才去特別保留它
創見這樣要求消費者,我就會注意以後它的終保可能會要求購買憑證,得多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