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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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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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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qookap
其他商品保固卡或者保證書是廠商給的阿!
記憶體為什麼變成消費者自己要出??
我也不太理解為甚麼解讀成為記憶體不必有購買證明,今天廠商如果拿保固卡出來我絕對很高興得在送修的時候把他乖乖拿出來交回去?
事情其實就那麼簡單,別想太複雜了喔
購買證明在筆電的狀況主要是認定"保固期限",至於你如果在台灣買你拿去美加他憑SN等代碼就可以查到,依照現有保固條件是不保固。我這樣講有不明理嗎?
你解釋不了的問題不代表他就不存在,也不是你講得很清楚的事實就真的是這樣。
不好意思,搞不大懂。
記憶體是要消費者自己出什麼?

其他商品的保固書,是於購買時經由店家蓋章認證,並完成寄回或網路上登錄等手續(依廠商規定),保固卡自行保管於需要維修時出示。
記憶體的購買證明,是於購買是由通路提供證明(依廠商規定),保固證明自行保管,於維修時應廠商要求出示。

請問,消費者要自己出什麼呢?

還是想開始討論如何造假購買證明之類的問題,

今日廠商都是基於消費者是良善的前提下作業,
所以檯面上的記憶體廠商極少會拿購買證明來刁難一般使用者,
硬碟廠商也會把保固期限由出廠日加上一定的時間作為保固期限起算日。
如果的確有偽造購買證明等情事,廠商發現後自然會有法務處理,
不是我們一般良善的消費者需要去擔心的不是?

如果今日是通路開出的購買憑證有問題,
導致無法保固,如發票抬頭或是品項有問題,
那這個會是記憶體廠商的錯嗎?還是通路方面的疏失呢?

話題都扯到歐美去了。
歐美不少地方還有買東西七天至一個月可以包退的,
台灣除了大賣場以外,幾乎很少可以做到同等服務的。
兩邊的消費習慣及民風不一樣(買菜送蔥,買蔥送菜etc)(美國那裡還有一種極麻煩的mail in rebate)
廠商提供的服務有落差在所難免不是?
     
      
舊 2011-09-23, 03:00 PM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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