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號碼不夠不能來兩個嗎?難不成一定只能一組號碼?贓貨又不是今天才出現,廠商自己追不到要消費者買單嗎?我不知道記憶體有沒有地域性問題,不過查不到那個都是要怪廠商,今天東西你印上去了,你說資訊太少查不到要補證明,有這樣的方式?
有些比創見更小的廠商,他們的東西都完全可以憑刷條碼就知道狀況,沒有任何"保固卡"跟啥挖高的東西,也沒有任何"購買證明"、"標籤貼紙"這類東西。
請問,查不到贓貨是算誰的問題???現在這篇是有查盜贓貨嗎?為什麼要牽扯東牽扯西?你查到OEM就說OEM,是贓貨就是贓貨,有必要再提出拿出"購買證明"的理由嗎?不能理解!要賭二手商就是直接講清楚,幹嘛再拐彎?
另外贓貨我想意義上是從來源端流失的吧?整批的貨源,你今天如果要拿單支來說,那我沒話講!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區解,見怪不怪。認貨不認人,不是很簡單嗎?
原始持有是怎麼認定?A是大盤商B是店家C是買家1D是買家2,D從C的手上拿到,C從B的手上拿到,B找A拿的,誰是原始持有者?
講白點,記憶體被偷了也不甘這保固鳥事。除非是A整批被偷了那才該做處理,D高興丟在地上給E撿走了,E想要換新,從保固的角度,不該履約?這又不是認人不認貨,如果有這道理,以後買記憶體要身分證健保卡雙證件雙影印?超級好笑
我這樣講好了,要提供購買證明,很簡單,廠商自己補上保固卡,店家簽章,這樣到時候沒卡沒話說。而不是送修後說沒證明不給。記憶體就那個塑膠殼跟一張紙片,證明個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