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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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跳海人
噗∼不用本薪當加班費計算單位的公司,少見了....
要資遣前先詢問願不願意做做外勞的工作,還分工作區段和時間哩
至於輪班津貼,那又是搞全責制下的產物,做外勞的工作再搞全責制,口圭∼省.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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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情況我不知道.
我沒當過OP........也沒當過外勞.
離職時我也簽了那張.
我知道那是勞委會的規定.
一個形式而已.
除了本來在當OP的人. 應該是不會有人簽"同意"的.
假設本來就領基本工資(或是很接近)的OP.
(北部可能沒有 中南部就難說了).
要簽那張 面對的是什麼狀況.
我也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