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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qookap
1.廠商"無權"要求,因為保固條約廠商訂的。甚麼叫作需要?廠商說你沒送幾百萬押金來就不能修,請問需要不需要?這就是鐵的事實,這種條約上法院訴訟還有待商榷,只是沒人去做。不過很明確的如果不是OEM,廠商八成要吃鱉,消費者意識抬頭。

2.我路過的,你繼續黑,這場猴戲好看

3.創見要甚麼那是他家的事情,二手商甚麼那都你說的,真的二手商就直接把事情講明,你這貨我們依照SN查起來有問題,不予保固,就這樣簡單。我舉例,最近送的幾次都很哭腰,問東問西留資料,狀況多。

4.別家都做得到為啥某廠做不到?作不到憑甚麼拿比較高價錢,最貴的就是他,最靠腰的就是他,通通都是他。

5.呼籲大家想買就買,不要買就別買。敢不敢看你自己,記憶體現在大趨勢就是下降,降到大家脫褲子還在降。要買也要找大家的,金士頓威剛也很大間,換貨也OK。現在記憶體太便宜,手上有幾十條的人絕...



真是笑話, 你因為沒看過六法全書, 就代表你可以違法? 你因為沒看清楚版權條款..
就可以盜用版權軟體? 這些都是"單方面"的條款, 但當你開始使用, 或購入產品..
你就形同同意這條款! 否則你可以退貨啊! 廠商有強迫你用嗎?

創見價格高是一回事, 我也從不主推他們, 但是他們有權跟你要保固證明..
這在全世界都是一樣的, 廠商可以選擇相信你, 但也絕對有要你出示證明的權利...
像我要去華碩皇家換壞點筆電LCD, 你看看沒發票, 他們給不給你換? 他們可以查條碼啊!
是他們的產品喔! 但你不出示發票, 被打槍難道要告上法院?

拜託, 不要再睜眼說瞎話了, 真的很難看!
 
舊 2011-09-20, 01:46 PM #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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