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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04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qookap
1.OEM就是OEM,個人保固就是個人保固,OEM不會因為只有一條就不是OEM,個人保也不是拿出幾百條就不是個人(橫批:老子有錢買整排記憶體送修不行嗎 又不犯法!!!)

2.二手商跟保固條約沒有關係,也不能證明樓主就是二手商,更不是二手商的東西就等於OEM。而只有OEM保固才不按照"終身保固"的方式進行(這好像bar0402你說的)。

3.創見怎麼處理天曉得,重點是終身保固這四個中文,所有人的解讀都是按照屍體來處理。要認是否OEM請看SN或者代碼。購買證明與此無關。

4.你真的很閒,每天上來回,感謝台灣土產標題殺人法,繼續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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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無論如何, 廠商有權要你拿出證明, 只要它認為需要..
這點你上法院也是輸的..
你怎樣叫囂都改不了這鐵的事實...

2. 你不也很閒? 那些hxxxx幾個也一樣, 大哥別笑二哥..
怕就不要戰, 要戰就有點種...

3. 這正是創見想要的, 以後不會有一票二手商幹這種事了...
別再自我感覺良好了.. 創見敢拒絕樓主, 當然就是有這一戰的準備了..
事實上, 整串討論串, 有人可以舉出被創見刁難過的嗎?
舊 2011-09-20, 01:21 PM #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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