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兵兵有李
網路指責對方"沒那個屁股,就別吃那瀉藥"
是否達到公然侮辱的行為?
據說有類似判決文,有起訴?

言詞的認定,還是要看法官的心證...

建議問問對方是否道歉,真的不行再提告!
因為這類的告訴,除非您是名人,不然名譽損害部分頂多1~2萬吧...
舊 2011-09-19, 10:58 A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