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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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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
兵兵有李
網路指責對方"沒那個屁股,就別吃那瀉藥"
是否達到公然侮辱的行為?
據說有類似判決文,有起訴?
言詞的認定,還是要看法官的心證...
建議問問對方是否道歉,真的不行再提告!
因為這類的告訴,除非您是名人,不然名譽損害部分頂多1~2萬吧...
2011-09-19, 10:5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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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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