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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酢醬麵
你臉皮厚到沒藥救了.


最先採取人身攻擊的是你!(關於這點,斯圖亞特兄最早就已勸過你.)

若說欺騙,把你的說辭攤開來仔細檢視,你跟樓主一樣在欺騙.

同樣行為,別人被你說成狗屁,而在你卻是激於義憤看不慣.


只為了單純認同廠商,沒有人會激憤到這種不合理程度.


你少見多怪了, 你要不要看我去年怎批評硬要Dell出貨的鄉民們?
所以我才說, 照你們這種標準, 小弟我去年一定在Dell工作!

不要以為所有人都跟樓主一樣厚臉皮, 或某少數支持者那樣黑白不分!
我講過, 創見怎樣與我無關, 但樓主那種吃人嘴臉還有幾位故意無視樓主破綻百出說辭
的支持者, 才讓人看了火大.. 你就是其中一隻...

二手商不是過錯, 他也有權去找創見換貨,. 到此為止樓主跟創見都沒什麼問題..
但是, 當他因為二手條款被拒絕後..
就搞這套鬥爭術, 以扯蛋的說詞利用網路輿論, 那就太過份了...
這樓裡, 大家對樓主真正的不滿就是在此, 沒啥人說二手商是原罪, 你懂嗎?

你必須證明你的訴求合理正當, 才有資格說人家怎樣...
我打字是為了證明我說的道理, 你呢? 你有什麼跟我交手的資格?
論情, 論理, 論法, 你哪點可以說服人?
舊 2011-09-19, 09:31 AM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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