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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企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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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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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 法律途徑就不用走了.
連義美這種企業請律師都告不贏了.
(請參考: "中華民國土地法".)

第一個眉角 是"劃入河川地".
這種東西. 還不是隨人在劃的.
義美當初 一定是沒跟地方打好關係.

第二個眉角 是"要不要強制執行".
前面網兄講的很多了. 雙方拔河很多年了.
 
舊 2011-09-17, 01:28 P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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