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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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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甘禮良
你只選擇了你想看的
可是如果義美真沒理虧,為什在強制拆除前幾天才著手慢慢自行拆除要拖時間?
這根本是不打自招的想以拖待變

我沒說義美完全沒錯, 但也沒說政府一定全對!!

您質疑義美的前提, 全需先成立在一點上 -- 當初政府發照&變更河川地的過程毫無問題!

但演變到現在狀況, 我覺得比較可以接受的方式是...
1. 義美提出自行拆除的時程與方案, 再跟縣府協商&公開讓大家檢驗合理性.
2. 當初發照&變更河川地有出包(若有的話)的公務員, 請抓出來懲處&賠償相關損失
舊 2011-09-17, 11:28 A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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