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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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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20
引用:
作者Totenkopf
顯然縣府對於河川地的認定與這位律師不同

否則如果真的合法,縣府憑什麼去拆呢,是吧

義美公司委任律師、也是前縣府環保局長陳麗玲表示,義美卅二年前在蘆竹鄉設廠,當時因行政失誤,將工業用地誤劃為河川地,義美並沒有占據河川地。她抨擊縣府不接受義美所擬訂的拆除時程,執意要拆除合法的工廠設施,完全沒有彈性,失去為民服務的理念。


行政失誤,將工業用地誤劃為河川地
這是縣府誤劃?
舊 2011-09-17, 10:22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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