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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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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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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st5016
各位先進大家好:

最近遇到公司的一些作為想來讓大家討論一下是否有違法??

公司的商品賣給客戶,基本上是三個月結帳,可以提前收,或是收支票(票期當然比照出貨第三個月),逾期沒收錢要扣業務的獎金,提前收票期或是收款率好些的話,獎金可能會提高(有公式公司算),
問題來了
1.前半年沒有發放收款獎,但是有扣業務逾期帳的錢(因為還是有客戶很會拖帳,金額又多到業務沒現金貼),這樣合理嗎???
2.客戶退貨,可以沖抵帳款但是公司基本上不退現金.如果客戶在退貨三個月內沒有叫貨沖抵帳的話,此筆退貨會被公司轉入收入,就是視同客戶自動放棄的意思。(被公司吃掉)這樣合理嗎??

以上2個問題可能要有經驗的先進才看得懂...希望大家不吝指教....



第一點沒說的很清楚.......沒發獎金,但有扣逾期帳的錢,那這扣的錢是扣薪資那部份,還是預扣獎金?如果是扣薪資,那就違法了,薪資不得以任何名義扣款,但如果是預扣獎金,獎金原本就是私下協約的事,看當初如何約定了

第二點,退貨不退現,這就得看你們和客戶有沒有簽契約了,如果沒簽契約,不退現這部份本身就有問題,因為客戶不一定會再購買物品,單方面不退現這會有爭議;
再講到三個月沒叫貨視為自動放棄的部份,也要看合約問題,如果沒有合約,個人認為會回到債權的問題,債權不是只有三個月而已,如果沒合約,單方面認定三個月,有這麼好康的事嗎?

當然,有時客戶對於債權真的會拖很久都忘了這回事,企業把這個債權轉為其他收入也是常有的事(一般是二年以上,看會計師的建議),三個月就認列為收入,只能說你們家嫌錢太多;認列收入就代表要繳稅,三個月客戶沒叫貨就轉收入,假如第四個月客戶回頭來叫貨時,在沒合約情況下,你們仍得乖乖吐出來,沒跨年還好處理,一但跨年不一定可以用其他支出呀,你們家會計是太閒沒事做喜歡做白工呀?

以上僅個人小小意見,若有錯誤,請先進批小力一點,先說好別打臉....
舊 2011-09-16, 11:3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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