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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gy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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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1
引用:
作者jamin
google 到的其他相關資訊.


存證信函寄出:
蓋章後至郵局掛號寄出。解約存證信函之需於購買後七日內寄出以郵戳為憑。

七天猶豫期起算日:
民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二項,「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起始日不算入。」,所以 7 天猶豫期應以消費者收到商品的次日為第 1 天

若「 7 天內遇上假日」該如何處理?
消基會董事暨執業律師張智剛表示,依據民法第一百二十二 條,如果第 7 天適逢假日,則將第 7 天順延至假日後的第一個上班營業日,若假日在 7 天猶豫期的中間,則列入 7 天的計算日期內,舉例來說,如果第 7 天遇上星期六,則將第 7 天順延至星期一,若星期六、日在第 3 、 4 天,就列入 7 天的計算時程內。



資料來源:
網購買方要求行使七日鑑賞期 (http://www.smart-life.com.tw/legal_...=0&letter_id=26)
網路購物 停看聽 (http://www.consu...



另外.我覺得找不到業務. 跟這個退貨一點關係也沒有
存證信函是 寄給公司的 ! 所以也不用擔心 賣你的人不出面.
知道...賣你的是哪間公司寄給他們就好了..如果連哪間公司都不知道.那就沒救了.
就如同陰森購物.接線生賣你的..退貨也是寄給陰森公司. 不影響 !

存證信函 一式3份 . 自己一張..郵局幫你保留一張..對方一張
自己的不見還有郵局的可以作證 ! 簡單寫好 退貨理由就可以了

寫我老母不喜歡 . 也可以成立喔
舊 2011-09-16, 02:08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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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gyih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