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民國 97 年 4 月 14 日 修正】第 149 條
(三)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範圍;設於路口者,作為停止線;
設於路側者,作為車輛停放線;設於同向分隔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同向車流。
所以你的認知還是一樣 停車格佔用慢車道?
那這條路不就變成 內二車道為快車道 單白線外到人行道為慢車道
停車格為佔用慢車道與三線道的最外車道,且最內的2車道應有禁行機車標誌
你能告訴我台灣有那條馬路是你認知中 這樣的?
這問題很簡單 著莫有你們想象中那麼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