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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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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2
等沒人來看公司反應, 或者公布欄拍照送公家機關確認, 不要送新聞, 畢竟那上面有某些大頭的簽章, 不到最後不要隨便曝光別人, 盡可能.


這種告發函 基本上不宜助長。 有失大派。好像都是職場鬥爭用的。
有點像 戲劇上的反派行為。
沒事...基本上我懂事後 就沒作過這類事 那怕 在PCDVD 都沒按過紅十字 當然也沒搞過黑名單啥的 小學是不懂 被同學密告給告瘋了..... 我遇到這種 要不就是正面站在亮處 對當事者表達 ..或得過且過。

沒別的意思 有感而發而已
     
      
舊 2011-09-14, 10:44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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