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emmy
如果沒人違規,侵犯他人的路權,哪來的死亡?
別再跟那不懂路權觀念的人瞎起鬨了,不然汽車違規時鐵撞肉,無辜的路人死傷更慘,更應該速限在四十公里以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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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去看一下那一串好不好,那一串是你們黨主席為了要激起黨員危機意識,看順便可不可以騙進幾個新成員,連陳情書這種官員看看就丟一旁都要拿出來討論,問主席為啥連這種都要拿出來說是對機車族壓迫,他卻問我認不認同汽車禁行外側兩車道,硬是把我劃為汽車一族,這不就是民粹的手法嗎,他這樣一搞,我騎機車的都反對他,更不用説他還沒說為啥取消機車格,公館商圈已沒落(對,我每發一次文就要問一次,不過黨主席一定會說有規定你問我就要答嘛)
PS:周女士的愛子是因為公車事故所往生,並非機車事故,對上次發言說是機車事故而受到影響的網友提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