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Totenkopf
路爛,應該是從提升路面品質作為訴求,而不是以此為藉口要求走別的原本被管制的路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機車該有兩線道可走,我只是走上桃園縣政府一直不願依法給予機車該走的道路,藉以保命而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oday-north3.htm

google map拍的畫面雖然老舊,但仍完全符合現時狀況

http://g.co/maps/zmfbh
舊 2011-09-13, 08:54 PM #6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emm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