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前看到公佈欄貼了一個公告,上面的意思大概是,因為公司給的月薪,包含假日的薪水,既然假日已經給你錢了,所以假日來加班,以後不能X2,只能X1...。
聽說是外面會計事務所說的,這樣假日誰要來加班啊?
我剛用google查了一下,的確有這種算法。
http://tw.myblog.yahoo.com/henry-06...cle?mid=86&sc=1
這種算法真的符合勞基法嗎?還是會計事務所利用文字遊戲在走漏洞,公司有人說要想辦法去反駁它,但不知要怎麼講才能讓老闆信服。
我是打算假日加班都不來了,之前聽說X1.66就一堆人不來,才改成X2,現在變成X1還有誰要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