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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是的,如果說單純的齊頭式平等就能讓整體社會獲得最大利益,那許多管理也就不需要了
以路權問題來說,現行針對各種交通工具的特性訂定不同規定分配不同的路權的作法應該是比較平衡比較合乎整體利益的,個人看法


反正先處理最消耗資源最沒效率的自用小客車就對了~
 
舊 2011-09-13, 08:18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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