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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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rage
非也,這只是澄清之前的一個有關拷貝公司正版替主管裝機是否合法的話題,忘了是哪串了。
當時我認為這應該算是M$法務所理解的盜版。
不過版上的某些人以及提供該光碟片的似乎認為拷貝公司的正版就不是盜版。
但是當時並沒有確認這個議題的答案。
現在至少從M$的聲明來看應該算是其所認知的盜版。
是否是大量授權版的問題也許會有其他答案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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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狀況下,軟體拷貝一份,然後拿這份拷貝來替代原版使用是合法的。
當然,這份拷貝 是不得 出租、販售的,即使是無償的出借使用,也是不合法的。
法律允許這麼做的原因,是因為 軟體的「載體」(磁碟、光碟)在使用過程中可能損耗或損毀,允許合法持有人複製一份使用,可以免去當原版損壞時,消費者得花時間去聯絡客服、申請一片新的載體,這對 消費者、廠商是來說是雙贏的。
那麼所謂的下載版(無實體載體)或是大量授權版,通常只要符合合約的使用範圍,廠商大概不會計較你有沒有拷貝一份…
所以「拷貝了公司的正版」的這個問題,很複雜也很簡單,就看「這份拷貝的用途」有沒有違反了該份軟體的條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