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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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aziel
本來就是.
自有屋者的優勢在於, 房價的跌價損失只要低於同期間的租屋總支出, 其實也不算賠.
每年十幾至幾十萬跌價空間當緩衝, 慎選標地物後沒啥好怕的.有好時機賣都是多賺的
加上房產是相對抗跌的工具, 再差也好過會歸零的股票, 爆? 說了十幾年了, 看啥時會爆.
爆了我再來買第二棟. 租屋能短不宜長, 長久租下去只是給房東當佃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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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房地產只是短時間暴跌,
貸款的人會被銀行要求補足抵押物(房子)價值不足的部分,
假設現在房價2000萬,貸款7成5,1500萬。
如果房價跌到剩下1200萬,銀行會要求你繳回300萬,繳不出強制法拍。
會貸款的都是沒有錢的,就算年入百萬,要隨時拿出300萬也是不容易的事情。
當然,房價崩跌40%不容易發生,但不是沒有前例,
美國日本在這20年內都演給我們看了,
尤其日本也是地狹人稠的地方,和台灣的情況相似度極高。
如果房地產因為某些原因「短時間崩跌」,
在美國,頂多房子給銀行拍賣不繳了,那是銀行要承擔的風險。
在台灣,房屋拍賣不足的部分,還是要繼續補繳的,那是你個人要承擔的風險。
即使事後漲回去也來不及了,突然間的周轉不靈會讓一堆人跳樓的。
上面也有人說了,台北房價租金比已經到很誇張的比例。
記得前陣子蘋果的新聞也有刊登,北市的房價租金比高達444倍、香港為384倍、中國376倍、日本216倍
高居全亞洲第1,全世界第5,這還是6月的新聞。
個人淺見,如果有急需必須要買下去,估算一下風險能承擔就好。
但現在的房價不適合呼籲別人買房子,已經有很多泡沫前兆,
台灣的經濟沒比日本和香港好,這種房價租金比是不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