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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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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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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uenhao
看到小建不斷為機車路權發聲,這點先給予配服與尊重,但有時所提出的參考例子,是不是
要因應台灣實際情勢來做修改,開頭的日本機車兩段式轉彎,你真的決的套用在台灣就可以
替龐大的機車族群爭取到虛名的路權嗎,這點我抱著懷疑的看法,在爭取路權的同時是不是先看看所舉例的日本汽機車駕照考試制度,也許往後從根本整體修改後,再來看看路權要修改的地方是不是會更明確以及更有效用

平面車道取消禁行機車並且保留兩段式左轉(可以讓不敢直接左轉的駕駛人使用)!

其實這項工程相當浩大, 或許在我死前都看不到完工的階段!

講誇張一點, 這比黑人爭人權還要困難一千倍, 重型機車有外國勢力幫忙比較容易達成階段目標, 小車部份就比較困難了, 雖然國家答覆WTO是150cc以上路權, 但截至目前為止都沒有協會或是政黨在幫忙小車(小車協會或是政黨都尚未立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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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禁行機車, 共享道路資源, 機車法律定義就是汽車!
舊 2011-09-12, 11:36 A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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