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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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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LucasY
症腐保護"機車騎士"保護這麼久,結果每次談到機車路權就在講機車事故死亡率

所以很明顯,目前的分流法根本沒辦法確實保護騎士安全。
既然沒辦法確實車種分流,那麼就應該回歸車速分流。
把車流順暢時占用內車道慢行的行為一律視為違規。
然後連同不當超車確實取締,
舊 2011-09-11, 04:54 P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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