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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見記憶體送修竟然要求附購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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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gle2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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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覺得射後不理,有點不負責任。
樓主自行PO上網,那自然就要受到公評,
這或許沒甚麼意義,輕鬆看待就好。
如果當初要低調私下解決,那給消保會和律師處理就可以了,
不然等到有點眉目後再行公布也可以,也不會有這麼多爭議。
既然是樓主的經驗分享,當初大張旗鼓的表明自己的正當性,
那也要有始有終,把結果和疑點公布,以杜悠悠之口。
這才是成熟的人應有的作為吧!
2011-09-11, 12:3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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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gl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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