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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國外「化學去勢」處理性侵犯 台灣人權促進會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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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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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ylafos
法律本來就是侵犯人權的東西
天地萬物都沒法律 還不是活的好好
有一則寓言是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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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豪豬在冬天聚在一起取暖,可是身上的刺卻弄得彼此難過。
重複著遠離與趨近,終於找到一個適當的距離,這個距離就叫作「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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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身上都有刺。
群居的社會裡,必須設法處理彼此互刺的問題。
解決的方法有很多,宗教、法律、禮法、風俗、習俗……etc。
除非你是漂流荒島的魯賓遜,才能擁有不受限制無限擴張的最大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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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2011-09-11, 09:26 AM #
38
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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