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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法律定義就是汽車, 路權有待努力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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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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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mpt
這就是問題
大家都只想站在既得利益的一方
所以我一直說是用路人的道德與駕駛技能問題
其實在先進國家幾乎都是允許摩托車使用車道分割的, 也同意機車使用車道分割會讓車流更順暢, 某方面也保障摩托車安全, 因為跟在汽車後面停車不代表安全!
美國加洲高速公路甚至允許摩托車在塞車時(車速好像是20英哩以下)使用車道分割!
以前有聽過巴西政府學本國禁行機車, 但一星期後就放棄!
(當然沒證實過這項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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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禁行機車, 共享道路資源, 機車法律定義就是汽車!
2011-09-10, 11:3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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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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