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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法律定義就是汽車, 路權有待努力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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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
mika77
其實我經常把小綿羊當汽車騎乘, 大台北從來沒被罵過!
但通常都是不趕時間才會當汽車騎乘, 趕時間的話還是恢復機車的機動性!
這就是問題
大家都只想站在既得利益的一方
所以我一直說是用路人的道德與駕駛技能問題
2011-09-10, 11:24 PM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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