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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法律定義就是汽車, 路權有待努力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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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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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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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osWorld
本人有一陣子試過在汽車與汽車之間空隙停止,不是打橫而是隨順向車流而停
換來都是被瞪眼(汽機車駕駛人都有)更有辱罵者
其實我經常把小綿羊當汽車騎乘, 大台北從來沒被罵過!
但通常都是不趕時間才會當汽車騎乘, 趕時間的話還是恢復機車的機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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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禁行機車, 共享道路資源, 機車法律定義就是汽車!
2011-09-10, 11:1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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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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