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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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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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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在重車論壇說過, 再次修改92-2時, 請順便將機器腳踏車正名為摩托車或是機車!

有人說為何卡車砂石車等不能行駛高速公路內側車道, 因為大型車輛加速慢, 相信這種問題他們自己心理清楚的很, 還有為何砂石車會被限制路權, 這種問題大家都很清楚, 是鄉親們的要求, 為何要求? 難道還要明講嗎? 其實公廳會上我是唯一幫忙砂石車講話的人, 交通部應該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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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禁行機車, 共享道路資源, 機車法律定義就是汽車!
舊 2011-09-10, 10:48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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