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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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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在下是問黨主席是不是台灣的路不夠用了嗎?才要爭所謂機車的路權
沒想到你跳針跳真大
既然你都說夠寬了,那表示貴黨爭的不是安全而是想爭任我騎的權利囉

你不是嫌馬路不夠寬嗎?一條寬到兩部汽車可以併行的車道,機車如果騎的不夠快,快到超過50km/h的速限,是會被汽車逼車的(我已經在中豐路遇過了!),問題是中豐路的道路品質很差,騎快也是很危險的!

平鎮分局的警察如果缺業績,建議多到中豐路走走,相信會頗有收穫!
舊 2011-09-10, 11:13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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