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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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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引用:
作者semmy
影片中也提到,歐洲古老城鎮的古老巷弄,寬度只夠兩部機車機車會車,最小型號的汽車根本開不進去,當然會出現機車專用道啊!

不管是巴塞隆納,還是佛羅倫斯,從google maps上可以發現,人家提供給機車的停車格,真的比台灣多非常多!

話是這麼接的嗎?直接從片頭跳到片尾
引用:
作者semmy
路不夠用?台灣很多地方道路寬度都比歐洲國家寬,快車道甚至超過交通部規定的3公尺寬
就以平鎮中豐路為例,部份路段的外線快車道(中豐路沒有慢車道)寬度甚至可以兩部汽車併行,這樣夠不夠寬?寬到可以再多劃一條車道,寬到可以多劃一條自行車道與一條人行道呢!

既然認為道路不夠寬,汽車的死角又大、視野也沒那麼好,為何要讓它上路呢?不上路不是對多數人比較友善嗎?

在下是問黨主席是不是台灣的路不夠用了嗎?才要爭所謂機車的路權
沒想到你跳針跳真大
既然你都說夠寬了,那表示貴黨爭的不是安全而是想爭任我騎的權利囉
舊 2011-09-10, 11:00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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