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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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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義大利全國摩托車量不過950萬台
台灣有1504萬4808台
義大利年增不到40萬台
台灣一年有超過70萬台(也就是掛牌數)
年增則有20萬台(也就是掛牌-報廢)

德國呢
570萬台
法國呢
才496萬台
西班牙才350萬台

以有人死傷的事故(也就是A1類)的"肇責"來看
以今年六月份為例
機車合計73例 佔總案件數結構比的45.63%
死亡人數74佔總死亡人數的45.12%
細分來看
重型67例 41.88% 68人 41.46%
輕型6例 3.75% 6人 3.66%
而汽車呢
小客車合計46例 佔總案例的百分比為28.75%
造成死亡人數49人 佔總案例的29.88%
細分來看
自用 44例 27.50% 47人 28.66%
營業 2例 1.25% 2人 1.22%

我知道會有人說一個月不準確 誤差太大
那麼以今年1-6月來說
小客車總計 257例 28.75% 280人 29.88%
自小客 240例 27.50% 262人 28.66%
營業車 17例 1.25% 18人 1.22%
機車合計 443例 45.63% 451人 45.12%
重型機車 402例 41.88% 410人 41.46%
輕型機車 41例 3.75% 41人 3.66%

實際上摩托車肇事機率與致死機率還是高於自小客車

這就是用路人習慣所導致的

不知道貴黨懂得問題在哪了嗎

所以我每每才說不是法規的問題
而是用路人的技能與道德的問題
每次都有人把它混為一談
舊 2011-09-10, 03:31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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