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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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ton
房產業:我們還有政府提供的"都更計畫",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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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沒錯!
現在一堆的人就弄看都更計畫
為政者編列「都更法」與一堆錢執行,因為是納稅人付錢
為政者落實人民福利的「德政」
打聽一下,台北的老舊社區裡,就有一群人對住戶催簽「都更同意書」
這時候話術就有用了,不然要用更有影響住戶的方法
都更法也很厲害
照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一旦所有權人或土地持份的同意比例過了80%,只有在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進入審議的
一個月公開展覽期間,所有權人才能夠透過民事訴訟的裁量結果要求實施者撤銷都更事業計劃,等到公開展覽期間結束後,要讓問題都更的程序終止,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一個月得到結果,太瞧得起台灣的法律效率。
如果政府可以統計的話,
從2004年台北市都市更新處成立,與2010年新北市成立的都市更新處後,
都更執行的糾紛案件多少? 有沒有弄出人命?
這些都讓記者不怕沒題材阿
sorry,有點離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