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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bar0402
1. 不保二手是廠商共識, 也是共同寫在條款上的...
常言道, 醜話說前面, 但事實上, 能不說就不說..
但是當有必要時, 那是最後一道防線...
至於跟樓主要憑據, 就是不想直接指控樓主是二手商而已..
這樣你還看不懂, 你人情世故水平是差一般人很大...
很難跟你說下去...
2. 提出序號不合保固不是創見的責任...
就算知道也沒義務跟你說明, 就這麼簡單..
那也是廠商自保的最後一道防線...
憑證並非不會有爭議或根本是造假的..
萬一一批OEM商品一千支RAM, 人家真的搞出憑證..
我廠商沒有留下出廠資料, 豈不是給人敲好玩?
保固條款講得很明白: 買方要提供購買憑證...
其實嘴砲再多都沒用, 告上官你就知道你有多淺了...
樓主現在一定很痛苦地明白這個事實...
那就夠了, 我是不懂你還想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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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
要人仔細看保固,遵照保固條款來,是你說的.
保固條款裡查序號的條文不能公開,又是你說的.
廠商給台階下免得雙方扯破臉,是你說的.
給了台階照樣吵,這些事例也是你說的.
支持2手商,就是犧牲廠商及消費者權益,是你說的.
你公司向2手商買零件,是迫不得已,全是你說的.
正反兩面互相矛盾的說法,全讓你說成理.
不覺得很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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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關數量多寡,而是為何有規定,但卻不遵循處理的問題..
查序號,不合保固,這有什麼"扯破臉"?
該知道的,早心知肚明,會吵給什麼理由都能吵.
不知道的,說明後自然沒理由吵.
明明這麼正常的事.
照保固程序走,能合法合理的擋2手商,為何要被你說成
像是不可告人的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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