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afulon
她可以把視訊關掉可是也沒關!
視訊只有兩個人的通訊!
私下側錄他人於電腦即時通訊軟體之不雅影像
是否有妨害秘密的問題???
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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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五條之一 (妨害秘密罪)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
第三百一十九條 (告訴乃論)
第三百十五條、第三百十五條之一及第三百十六條至第三百十八條之二之罪,須告訴乃論。
男方若提告妨害秘密(告訴乃論),須能說服法官對方是"無故"錄影,女方可主張錄影是
為了蒐証以提告性騷擾. 性騷擾的法律定義如下:
第二條 (性騷擾)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
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
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
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
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男方或可主張未違反女方意願,但女方對此有明確表示,男方即使主張女方錄影長達七分鐘
恐怕也很難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