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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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maike
但他沒錯
要不要早點當兵或晚點當兵,可不是每個人都跟你想的一樣
除非你明確指出他哪裡是違法的,不然他也算是遵守規定
真的
不滿某些人比你晚當兵,歡迎去修法
少在那邊用可恥兩個字形容守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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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還是修法好了,像以前一樣大於讀七年就強迫去當兵
最好還是恢復2年制,省的還要花更多錢募一堆不能打仗的兵
搞不懂當初把七年這條修掉是怎樣?為了讓人民讀書不去當兵,結果人民讀書水準有比較高嗎?又有真正在讀書嗎?弄到最後變成逃兵的合法方式,搞不好當初就是為某些人量身打造的政策。
以色列男女都當兵,人家人民的教育程度跟軍隊戰力一點沒沒比我們差
讀這種考8分就能讀的學校有何意義?對國家有何幫助?說穿了不過是開放學店賺大錢,又一個量身打造的政策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