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我承認我是笨蛋!
反正又笨又厚臉皮,就再多說兩句吧.
其一.
>>2. 故障產品須在保固期內始能享有保固服務。消費者須出示原始
>>購買日之購買證明(如:保固卡、發票、刷卡單),以確認故障產品
>>仍在保固期內,若無法提供原始購買日之購買證明文件,創見將依
>>產品序號判定保固期間。
(以上轉貼自友站)
很多人拿廠商保固條款當鐵則(不保2手,須出示購買證明...)
,不知為何卻總是漏掉上面這段.
廠商有權要證明,但顧客拿不出時,廠商仍有其規定之處理方法.
光就事件本身而言,問題就出在廠商並不按照規定走.
即既然多數人認定記憶體多半是非保品,故意要良品舊換新.
為何不照規定查序號,把良品,非保固品一律退件,當場讓樓主沒話說.
其二.
如果其他主機板,顯卡...的DIY市場,對廠商總業績而言是小眾,愈來愈
不受重視.
那記憶體的DIY市場,定然不會大到那去.
廠商覺得煩,可能有點.
但認為"廠商修改經營策略,是起因在乎網路DIY眾批評"的人,請別鬧了啦.
更想不明白某位為啥那麼激動.就為3,5年內或許會換2,3條記憶體的方便
性,就這丁點事需要爆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