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emmy
道路上的人孔蓋、坑洞、爛泥、死貓死狗四輪汽車可以直接輾過去而不會出事,機車不閃直將撞上去就是摔車,不騎在車道中間依照道路狀況改變動線,不知道該怎麼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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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於[前車可避讓時應讓道],我有說不能騎在車道中間嗎?
引用:
作者semmy
如何判斷前車可避讓?是由你來判斷還是前車來判斷?
如果開在你前方是貨櫃車、砂石車,在看不到前方的路況時,你會強求超車嗎?還是你認為機車小台,你可以看到前方路況,就可以代為自我決定可不可以超車,而不管機車是否是為了閃躲道路上的不明狀況而不願讓你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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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發文重點就在於[法規允許同車道超車],而非你所言的同車道不得超車.
我還真不知道你跟我講一堆[我並不反對的東西],到底有什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