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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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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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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yikikikoko
樓主只對了一半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所以前車沒表示的話,基本上後車可以超車嗎?
又就第四條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前車前方有無狀況應由前車判斷,而非後車不是嗎?所以只要前車覺得前方狀況不妥,他可以不要讓不是嗎?
還是您另有見解呢?不知道可不可以請解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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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看清楚.
因為前車未讓道,樓主後來是變換車道超車的.
並沒有因為前車不讓,而同車道超車.
#4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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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是湯姆
嗚.................... 我沒有同道超車啦, 人家有把車子開過中線超車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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