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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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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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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yikikikoko
樓主只對了一半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所以前車沒表示的話,基本上後車可以超車嗎?

又就第四條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前車前方有無狀況應由前車判斷,而非後車不是嗎?所以只要前車覺得前方狀況不妥,他可以不要讓不是嗎?

還是您另有見解呢?不知道可不可以請解惑一下。

如果有讓車的空間卻不讓

遇到湯姆這種的.....沒事

要是遇到 8機車不讓道 轎車怒撞2少 這種的.....就有事
舊 2011-09-06, 06:59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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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