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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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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引用:
作者小建
台北市交通會報中已經明確指示:

1. 對汽車違規臨停行為 --> 以勸導代替開單取締
2. 對機車行駛到禁行機車道行為 --> 強力開單取締以彰顯公權力

上面的情況我之前貼過不知道幾次了... 您真的剛好沒看到嗎?!

所以才說悲哀呀

不過犯不著為了這種事就跟汽車堵氣,有也是跟官員、警察

因為這些亂象就是他們縱容或不當規劃造成的

要知道每天從路上全身而退已經不容易了

就不要在路上太堅持自己的理念

而去遭來一些沒必要的麻煩事端
 
舊 2011-09-06, 05:58 PM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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