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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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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ben_chien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230條,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第236條亦規定該罪乃告訴乃論,視乎是否有「受迫害者或受迫害血親關係者提告」之「專屬告訴人」提告為論罪依據,如無「專屬告訴人」提告則視其為合法行為。
所以台灣亂倫罪是幾乎沒有的...

那如果你認為只要直系血親有插,就算亂倫

歡迎你去修法

我國法律就是認為所謂亂倫是那樣,你也沒辦法

還有我這樣講不代表我說亂倫很ok啊,我只是跟你講在我國亂倫的定義不是插了就算
舊 2011-09-06, 01:05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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